阜阳市印发“十四五”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近日,安徽省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阜阳市“十四五”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阜阳市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以下简称,县级机构)能力提升行动作为“十四五”期间重点任务,纳入每年度省、市、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质量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本辖区县级机构建设发展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做法,每年12月25日前,组织完成对本辖区县级机构能力提升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向市局报送评估总结报告。

阜阳市“十四五”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37号)、《省政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3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18〕171 号)、《安徽省质监局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的指导意见》(皖质发〔2018〕26 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皖市监计〔2022〕2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部署要求,坚持结合实际,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通过强基础、强装备、强人才,实现强机构、强监管、强服务,着力夯实基层计量基础,着力提升属地计量强检能力,着力强化计量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市、县两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发展失衡,县级计量强检项目覆盖率不高、服务本地区计量强检能力不强、技术支撑保障不够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全市量值传递与溯源体系,加快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夯实基层计量技术支撑,提升基础测量能力和水平,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全市市场监管事业、服务阜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我市打造“三地一区一城”,建设新时代新阶段现代化大美阜阳实力阜阳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民生为大。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民生计量为人民,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衣食住行医等计量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坚持多管齐下。针对县级机构存在强制检定建标数量不足、能力不强,计量检定人员数量不足、队伍不稳、素质不高和业务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采取强化强制检定项目、计量检定人才队伍和信息化等“三大建设”及推动科技创新等多管齐下措施,努力提升基层计量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 

——坚持服务发展。始终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计量标准建设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地方县域经济、块状经济发展需求,强化本区域量传能力和强制检定能力,重点建设特色性、区域性、优势性计量标准,在支撑和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中体现计量作为。

三、主要目标

2022——2025年底

——县级机构能力提升总体目标。2022年底,力争1个县级机构(临泉县)达到B级(分级规则详见附件1);到2023年底力争3个县级机构达到B级(临泉县、界首市、太和县);到2024年底力争全市所有县级机构达到B级,全面消灭C级;2025年底,确保全市所有县级机构全部达到B级以上,力争A级县级机构达标数量不低于1家(临泉县)。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项目建设。全市县级机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项目平均达到20项以上(五个县级机构2022-2025年每年度新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项目2项以上)、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总量达到260项以上。

  ——计量强制检定标准装置建设。全市县级机构计量强制检定项目平均达到12项以上(五个县级机构现有计量强检项目未达12项的,2025年前每年度新增计量强检项目应不

少于2项),2025年底前,全市所有县级机构计量强制检定项目达到规定要求,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履职和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全面提升,满足县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注册计量师获证注册人员总量。全市县级机构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注册计量师获证人员占本单位实际在岗技术人员(从事计量检定校准检测工作)总数的70%以上(五个县级机构现有在岗注册计量师获证及注册人员不足4人的,要加大注册计量师考核获证激励,力争确保2024年前每年注册计量师度新增获证人员不少于2人)。

——计量检定校准技术人员总量。持续保持县级机构计量技术人员队伍基本稳定,确保本单位实际在岗技术人员(从事计量检定校准检测工作)总数达到6人以上((五个县级机构现有在岗计量检定校准检测人员不足6人的,要按实际工作需求,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大技术人员的招录、调配,确保2025年前计量专业技术人员总数达到6人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技术能力。开展县级机构检定能力升级活动,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县级机构达到B级以上,其中力争达到A级的县级机构数量不低于1家。突出加强县级机构计量强制检定能力建设,各地要按照强制检定职责清单,确保县级机构强制检定能力覆盖非自动衡器、燃油加油机、水表、血压计、压力表、水分测定仪、谷物容重器、心(脑)电图机、多参数监护仪、验光仪等项目,努力实现民生领域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等强制检定项目县级全覆盖目标。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技术改造和提档升级,全面提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水平,解决设备老化、计量技术能力不足等问题。

(二)全面推动科技创新。开展全市系统县级机构计量“小发明”“小创新”“小技改”“小能手”等“四小”争创活动,营造良好的计量科技创新氛围。通过开展“四小”争创活动,挖掘形成一批计量优秀科技创新成果,树立典型标杆,激发激励广大计量技术人员的创新热情和积极性。省、市局定期在县级机构中征集计量技术创新小成果、亮点小发明、应用小能手等,鼓励计量技术人员在检定校准项目自动化、远程在线检定技术、数字化计量监管技术、改进计量检定装置等方面动脑动手,将科技创新工作与计量技术人员从事的本职岗位结合起来,形成可看、可学、可推广的计量科研成果。

(三)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探索配备现场检定终端,实现自动生成原始记录、检定/校准证书电子化发放、证书在线下载等功能,全面提高县级机构检定工作质量和效率。

改造更新检定设备,推进燃气表、燃油加油机、水表、压力表等量大面广计量器具的检定自动化、智能化,缓解人少事多矛盾。加快计量检定信息化进程,推动县级机构建立完善计量业务管理系统,督促县级机构有效对接E-CQS等系统平台,

(四)全面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县级机构积极参与省市级计量比对、计量比武、计量科研活动,承担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任务,每3年内参与相关任务、活动不少于1次。通过多层次、多途径、多方面的学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计量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推动县级机构建立完善计量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制度,鼓励以多种形式开展新入职人员的计量基础知识培训和老员工个性项目再教育。引导和鼓励技术人员积极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主动参加计量技术规范宣贯培训和在线计量网络教学课程学习。深化“传帮带”培训活动,有计划选送计量技术人员到省、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等单位学习,增加知识储备和实操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机构是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其能力提升行动是全面夯实市场监管源头基础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凸显计量保障、技术支撑和公益服务职能,加强法制计量和民生计量基础设施建设,依法坚持和维护计量技术机构在研究、建立、维护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量值传递和实施强制检定等方面的地位和作用。结合全省量值溯源体系总体规划,制定县级机构能力提升专项方案,做好宣传发动,细化工作任务,确定重点项目,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机构全员参与、能力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政策协调。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安徽省实施规划的工作方案及我市贯彻落实规划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争取地方财政、编办、科技、人社等部门的支持,积极推动建立落实政府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维护和强制检定经费保障,对县级机构的科技项目、计量标准等能力建设等给予相应的政策和经费支持保障。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和职能定位,创新管理方式,引入竞争机制,完善县级机构绩效评价、工资分配、人才培养等激励机制,最大限度释放人才红利。对取得“四小”称号和在机构能力升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激励,推动计量工作提质增效。

(三)加强计划管理各县市区局要对标市局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拉升标杆、争先进位的原则,稳步推进县级机构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管理。2022年进行全面对标,2023年起推进提升行动,到2024年底每个县级机构要至少提升一个档次。各县市区局要把在充分征求本辖区县市场监督检验所(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意见的基础上,经本局审核填报并报市局审核同意后的《县级机构能力提升行动计划表》(附件2)作为推进县级机构能力提升行动的目标和依据。

(四)加强督导评估“十四五”期间县级机构能力提升行动作为重点任务,纳入每年度省、市、县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质量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各县市区局要加强对本辖区县级机构建设发展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推广科技创新成果,加强典型宣传,形成带动效应,确保本辖区县级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取得扎实成效。各县市区局应于每年12月底前,组织完成对本辖区县级机构能力提升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总结报告连同(附件34表)一并报送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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