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局开展水泥生产企业计量检查 (2005-06-02)
近日,晋城市稽查分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水泥生产企业监督服务和执法检查活动。检查中发现绝大部分企业能按产品标准对袋装水泥产品进行计量控制,但也有个别企业依旧缺秤短量,损害消费者利益。某水泥企业标注袋重50kg的水泥,经执法人员随机抽查平均每袋净重仅为47.9kg,消费者每买一吨水泥要缺少42kg,按其年产量10万吨计算,每年就要给消费者造成84万元的直接损害,而该市另一家年产19万吨的水泥企业则平均每袋净重达51.8kg,单超重部分就可能给企业造成每年136.8万元的亏损。针对发现的情况,执法人员积极与企业沟通,提出整改建议,使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利益都能够得到依法保护,受到了消费者和企业的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