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煤矿井下安全用计量器具检查工作 (2005-06-17)
为了加强煤炭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避免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唐山市局自2005年4月下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煤矿井下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强检工作执行情况大检查活动。
为了保证此次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检查工作能够针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唐山市局领导高度重视,检查前主管副局长林虹提议并主持召开了由市及相关县区质监局、安监局、煤管局、开滦集团公司、唐山矿用仪表计量站等有关单位参加的煤矿安全生产用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研讨会,就唐山市煤矿企业的数量、分布情况;国家、行业对井下安全用计量器具的配备、管理要求;各煤矿的实际配备情况以及目前瓦斯检测(报警)仪、风速表、粉尘采样器等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周检情况等进行了调研探讨。在此基础上,市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矿井下安全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唐质技监函〔2005〕80号),就检查的内容、时间及检查分工等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局及有关区分局根据分工于2005年4月下旬开始陆续开展了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