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短斤两 市场先赔偿 (2005-06-29)

消费者如果在农贸市场内发现小贩短斤少两,可向农贸市场要求先行赔偿。 近日,记者从重庆市南岸区工商分局获悉,在全区各主要农贸市场已建立了短斤少两先行赔偿制度。   为彻底杜绝农贸市场小贩短斤少两,南岸区工商分局在上新街市场、正扬市场、四公里市场、黄桷垭市场建立先行赔偿制度,并设立了先行赔偿基金。同时,工商部门在全区的农贸市场都设立了公平秤,其中上新街市场、正扬市场、四公里市场、卫国路市场、柿子沟市场、黄桷垭市场、长生桥市场还设立了复秤监督台,专人复秤以保证其真实性和公平性。   南岸区工商分局共检查市场20个,检查计量器具900余台,帮助80余消费者得到短斤少两先行赔偿,当场处罚案件1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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