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展全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普查 (2005-07-04)

为加强对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管理,规范获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获证企业的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符合《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的要求和有关规定,打击无证生产行为,湖北省局决定开展全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普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   湖北省境内所有制造计量器具企业。   二、普查时间   2005年11月10日前结束。   三、普查要求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完成普查工作后,要填写《湖北省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单位统计表》(见附件,可在湖北计量信息网站(www.hbjlinfo.org.cn)下载),于2005年11月10日前报省局计量处。省局将把普查的全省发证情况在湖北计量信息网站等网站发布。以后各地发证须及时报省局计量处,省局将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向社会发布发证情况,便于各地及时了解,加强监督,共同做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管理工作。   全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普查工作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打击无证生产行为的一项举措。希望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向广大获证企业做好宣传工作,认真做好许可证普查工作。对普查中出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加以认真的整改;对发现的无证生产企业,要依法查处,并督促其依法申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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