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抓“气”量 确保瓶装液化气充装量足 (2005-07-25)

气瓶充装液化气的充装量,一直是百姓关注的焦点。郯城县质监局为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真正创造液化气市场公平交易的环境,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进行规范,并在安全月活动期间组织执法人员和计量检定人员对县区内液化气公司气瓶充装计量管理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县城区各液化气公司有一定的计量管理意识,对计量器具检定工作较为重视,充装现场在用的计量器具衡器、压力表均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但计量管理中尚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瓶装液化气充装量控制不尽合理。各液化气公司对气瓶自重和充装量的确定均按统一情况设置,而不是按气瓶实际自重或气瓶铭牌标重计算,再加上瓶中残渣剩液充装时未作抽残处理,容易造成充气量不足。二是部分液化气公司对要求充装低于14.5 kg气量的用户和专业送气者管理不严,对充装量不足的气瓶加以标准气量塑封出站,给缺斤短两的不法送气者以可乘之机。三是充装完毕后,无检漏和检斤过程。四是有充装记录表但不记录。五是有公平秤的牌子但没设立公平秤。六是对国家两个强制性标准《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17267?1998)和《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14193?93)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 郯城县质监局向各液化气公司宣贯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两个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学习和执行,认真抓好计量管理工作,保证消费者利益。同时,县质监局在各液化气公司设立了公平秤,制作了统一的标识牌,有效的打击了缺斤短两的不法业户,使气瓶充装进一步得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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