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质监局:为医用计量器具动手术 (2005-08-15)
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查中发现本县一些医院所用的医用计量器具从未进行过强制检定,存在很大误差,有时还会出现同一患者在两家医院得出两种不同检验结果的咄咄怪事。为此,费县质监局将从7月起正式开始对医用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和强检工作。
从检查情况看,目前全县少数医院所用的医用计量器具从未进行过强制检定或超期不检,有的甚至拒绝检定,从而根本无法确保医院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分析起来,造成这种情况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一是不少医院存在总想依赖国家财政对事业单位医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免费,不免费就不检定;二是一些医院对《计量法》等法律法规认识不足,法制观念不强;三是一些医院对患者责任意识、对自身提供服务质量意识不强,未能认识到医用计量器具的依法检定对确保检验结果准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为此,费县局决定下大力气,进一步做好医用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首先是做好对未送检医疗机构的摸查和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医疗单位的法制计量意识。其次是对已进行计量强检的医疗机构,要加强日常监管,继续查漏补缺、现场巡查。再次是对于拒检的医疗单位,要先做好摸查备案工作,掌握医用强检计量器具设备台账的详细情况,对经多次宣传、指导无动于衷而坚持拒检的医疗单位实行严格的执法监督检查。四是完善数据库,尽快实现医用强检计量器具台账登记备案管理自动化,实行计算机的动态监管。五是对条件成熟的医疗机构,可推进计量保证体系的工作。
为规范全县医用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确保今年全市29家医院(其中包括私人医院、诊所等)的医用强检计量器具的送检率达到98%,费县质量技监局将根据《计量法》有关规定,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医用强检计量器具监督管理与执法程序,以加强对医疗计量器具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提高医疗质量,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