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质监局对粮食购销市场进行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2005-08-23)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粮食、棉花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5〕253号)的要求和省质监局的部署,东莞市质监局对粮食购销市场进行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大型粮食批发市场2家、涉及经营户200多家、较大规模的粮食加工企业14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专项监督检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具体做法如下: 第一,与市发展计划局粮食管理科和市粮食行业协会紧密配合。一方面通过市粮食行业协会向其下属会员单位传达这次专项监督检查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各会员自律,同时宣贯即将实施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计量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与粮食管理科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全市粮食批发市场和大米生产厂家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针对东莞没有粮食收购环节的实际情况,明确大米批发市场和袋装大米生产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 第二,通过各大米批发市场的主办者向其经营者宣贯有关法律要求,张贴《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责令主办者配备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加强计量管理,确保公平竞争,杜绝短斤缺两行为的发生。 第三,联合执法小组对东莞规模最大的樟木头和常平粮食交易市场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袋装大米的净含量和计量器具的检定情况。 第四,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大米生产企业进行袋装大米净含量计量执法检查,登记备案强检计量器具,填写《东莞市企业计量监督检查情况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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