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开展民营小区民用“四表”大检查 (2005-09-02)
日前,质检人员前往惠民县城东环路外某民营住宅小区进行民用四表检查时发现,该居民小区的200户住宅楼中,所用电表、水表、燃气表均未经质检部门质量检测,其中所用电表属某县办企业无证生产,误差较大,存有一定质量问题。其他几家民建的居民小区,同样存在类似问题。
时下,民居开发火爆一时,惠民县城内民营小区在建工程8家,部分开发商无证实施房地产开发,他们见利忘义,无视质量标准,掺杂使用不规范建筑材料,据初步调查,就民用四表而言,4成 以上工地没有实施四表检测,给未来住户造成不可避免的事故因患,对此,惠民县质检、房管、城建、等相关部门联手遏制居民小区违规建设行为,制止不规范房地产开发活动,2家工地被限期整改,驻城某电气制造企业无证生产电表,受到市、县质检部门给予的经济处罚。同时,三大职能部门提醒购房客户提高质量与安全意识,以免购新房时喜中掺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