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开展粮食市场计量检查 (2005-09-07)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粮食、棉花市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5]253号精神,维护我市粮食市场的计量秩序,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通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吉质监办量函[2005]51号文件精神,对我市从事粮食收购、销售的经营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我们共计检查了86个粮食收购单位,检查计量器具370台件,监督检查前受检率为97%,检查后受检率为100%;共计检查181个粮食销售单位,检查计量器具287台件,监督检查前受检率为93%,检查后受检率为100%。我们还根据省局要求,抽查定量包装商品85个批次,合格率为94%。在监督检查中,我们共计查处的违法案件为17起,其中未申请检定、经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计量器具的案件为11起,通过计量作弊等方式缺斤短两案件4起,其他违法案件2起。 从检查结果来看,我市粮食市场计量器具受检情况良好,只有个别的业户计量意识比较薄弱,在我们检查后,均主动到当地计量检定测试所进行了检定。在此次检查中,我们发现定量包装商品的合格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督检查。对在这次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我们也及时进行了处理,罚没款共计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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