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确保一方平安 (2005-09-16)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在用计量器具的计量监督管理力度,地区局结合国家质监总局及自治区局“关于开展煤矿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总体要求,联合当地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家共同下文对全地区煤矿生产企业进行了一次在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此次监督检查工作刚刚开始,阜康地区就发生了“7.11”神龙煤矿瓦斯爆炸案,地区局领导立即要求各检查单位要结合此次爆炸案的惨痛教训,充分认识到做好煤矿计量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此次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此次共对我地区三家煤矿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一家煤矿生产企业由于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证,已被当地安监局责令停产整顿。共检查另两家煤矿生产企业在用计量器具31台件,其中瓦斯计24台件,监督检查前受检率为58%,监督检查后受检率为100%,风压表(风表)6台件,受检率为100%,其他在用计量器具3台件,受检率为100%,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两家煤矿生产企业都存在没有按《煤矿安全规程》标配相应的矿用计量器具,主要是粉尘测量仪、一氧化碳传感器、风速传感器及催化式甲烷报警仪等;二是企业领导计量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涉及到安全生产的一些计量器具,不知道计量失准会带来安全隐患,对计量器具申请检定意识不强,特别是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全都没有检定就投入使用。三是没有专人负责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针对以上问题,执法人员要求煤矿生产企业期限进行整改,首先要全面建立起在用强检计量器具档案,明确强检定点关系,对没有检定的计量器具尽快申请检定,并要指派专人对计量器具进行管理,完成此次检查后各煤矿生产企业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10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