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质监系统对全省粮食市场进行计量监督检查 (2005-10-14)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粮食、棉花市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省质监局今年5月组织部署了全省粮食市场计量监督检查工作,至8月25日该项工作已经顺利完成。
一、我省粮食市场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我省共有粮食收购企业136 家,粮食销售企业 443 家。自5月25日至8月20日,省质监局各直属局对本辖区内的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集中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粮食收购市场,共检查收购企业136家,检查计量器具252台,监督检查前受检率93.8%,监督检查后受检率100%。在粮食销售市场,共检查销售企业443家,检查计量器具607台,监督检查前受检率93.5%,监督检查后受检率98.4%。在本次监督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缺斤短两、伪造数据的违法案件。但未申请检定、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的计量器具的案件有24宗,其他违法案件有8宗。对粮食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进行监督抽查。全省共抽查定量包装商品168批次,合格率95.3%。
二、计量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本次专项计量监督检查情况看,小型企业、私营企业抽查合格率较低,计量管理措施欠缺,存在的突出问题有:
1、企业计量法制意识不够。有的企业连定量包装机和用于定量包装的计量器具是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都不知道,有的甚至从没有检定过。企业不知道国家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如在进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包装时,没有必须除皮重的概念;有些销售企业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意识不强,总认为净含量不够不是我们的事情,那是生产企业的事情,与销售企业无关。
2、存在企业未申请检定、经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计量器具的现象。如三亚地区,共有16台计量器具超过检定周期在继续使用。
3、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计量检测体系。大多数小型企业落实抽检制度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计量超差现象,造成整批商品计量不合格。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计量秤由于包装时产生的震动和工人的误操作,会引起其量值的变化,在包装过程中没有采取相应的监督核查措施,无法保证定量包装商品量的准确。这方面的案件共有8宗。
针对我省粮食市场量监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质监计量管理部门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快建立健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提高食品计量检测技术水平,完善生产企业计量管理档案,实施动态化管理,实行分类指导,强化计量监督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