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部署“十纵十横”交通主干线沿线加油站计量执法检查 (2005-10-14)
为打击成品油经营活动中的计量违法行为,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9月2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十纵十横”交通主干线沿线加油站计量执法检查的通知》(国质检执函[2005]737号),要求对主要公路沿线加油站开展计量执法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按总局文件精神执行。为更好地落实总局的文件精神,贵阳市质监局现对具体工作提出以下补充要求:
一、各局接到通知后,立即按文件要求组织检查。
二、在总局文件中,重点检查国道G321(广州---成都)路经贵阳市地段沿线的加油站。各局要按照文件精神进行全面检查,不放过一个加油站。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加油站,一定依法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上报总结中详细说明。
三、对G320国道、G326国道、G210国道沿线的加油站,各局也要开展有重点的监督检查,并认真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四、对我市公路主要干线和县、乡公路沿线加油站的检查,要充分发挥区域监管的优势,各单位按行政区域有重点的开展检查,特别是对有消费者投诉的加油站重点监督,并对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稽查分局负责两城区加油站计量违法行为的查处。
五、对公开表扬的守法加油站,上报单位要有反映其信誉度和计量管理良好等方面的证明资料,以便核查。
六、各单位对此次检查要高度重视,对监督检查工作应认真
进行记录和总结。文件要求的信息要明确体现,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研究。检查工作不允许马虎和应对,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对工作不扎实的单位将提出通报批评。本次监督检查工作应在2005年11月20日前完成,并将工作总结和附表报市局计量处。
七、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随时与市局计量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