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秤称重误差到底多大 (2006-01-23)
开着载满货物的车辆下高速,第一次称重测的是29.9吨,随后又到另一通道重测显示27.5吨,再次回到第一次称重的通道缴费时,地秤又变成了31吨……
生活日报淄博1月8日讯载满货物的车辆下高速公路缴纳通行费时,三次过地秤称重所得结果均不相同,这让车主方先生很是不解与无奈。
1月7日15:00许,方先生开着一辆后双桥货车,准备从滨博高速淄博新区收费站下高速,缴纳通行费时,地秤计重显示车重29.9吨,而方先生的货车规定总重量为27.9吨。方先生认为此数量超出了实际重量,拒绝缴费,要求重新称重。
“我在第一次称重的通道重测了一次,结果仍是29.9吨。”方先生说,随后他又到另一通道重测,显示27.5吨,本想在这个通道缴费通过时,收费人员却要求他必须回到第一次称重的通道缴费。无奈之下,方先生只好再次回到第一次称重的通道缴费,可地秤显示的重量又变成了31吨,方先生与收费人员争执不下,最后只得按照重量31吨、超限15%缴了435元钱通行费用。
“我就是对31吨的称重表示怀疑。”为了进一步证实自己货车的确切重量,15:45左右,一下高速,方先生便将车开到了一加油站内再次称重,结果显示30.15吨。
今天10:00左右,记者来到了滨博高速淄博新区收费站,该站徐副站长对此作出了解释。他说,由于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测重仪器是动态秤,而动态秤的测重结果与测重时的车速和跟地秤的接触点有关,车速和接触点不同测得的结果就会有误差。记者在徐副站长出示的《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证书》上看到,振弦式动态称重仪动态最大允许误差是36.4kg,为实际重量的5%左右,而货车超重50%(包括50%)以内,加收原来通行费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