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质监局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计量专项执法检查 (2006-01-25)

绍兴县质监局近期专门组织精干执法力量,对全县10家液化气瓶冲装单位和经营点,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在位于该县安昌镇的一家灌装站,执法人员现场对10瓶已灌装煤气进行了计量检查,结果显示,平均每瓶的净含量为14.4公斤。虽然和标准平均值14.5公斤相差无几,但单瓶最低净含量却只有13.8公斤。同时,执法人员还在现场发现多只超期未检却仍在充装的液化气钢瓶。在另外几家灌装站,执法人员也发现了计量不足和钢瓶超期充装的问题。 为此,我局执法人员严格根据《计量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对存在问题的罐装单位进行了后处理。并将在春节前再次进行全面的“回头看”检查,重点整治“短斤少两”和“超期钢瓶充装”两大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度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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