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局严查液化石油气“硕鼠”(2006-01-27)

梅州局针对当前液化石油气气源紧张,价格飙升,市民关切的情况,在全市系统迅速组织了由稽查、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部门参加的综合执法检查小组,对石油气钢瓶充装企业、销售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充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充装超期未检、不合格的气瓶;充装非自有气瓶及非托管气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重量超出允许误差等违法行为。 据统计至日前,全市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50多人次,对21家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和50多家液化石油气销售单位进行“拉网式”专项执法检查。查获超期未检的钢瓶共18只,强制送检;查获擅自充装非自有气瓶和非托管气瓶11只;查获8家液化石油气销售门市有销售短称欠量行为,其中1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梅州城区江南一煤气供应站对销售的42瓶瓶装液化石油气进行抽样称重,经抽样称重,平均净重为14.35公斤,按照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量的规定,单瓶净重不得少于14公斤,平均净重不得少于14.5公斤,该站销售门市销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均少充0.15公斤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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