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度量衡管理所开展动态汽车衡检定 (2006-04-19)
从去年开始,湖北省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重车辆,按其实际重量收取路桥费。从今年4月10日起,在省内一般公路上行驶的载重车辆,也开始按此规定执行。动态汽车衡是用于对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重量进行动态测量的计量器具,它不仅为交通部门收费提供了必要的依据,同时也为限制车辆超载,保障车辆安全行驶提供了有效的手段。根据我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属于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必须实行强制检定。
2005年底,武汉市度量衡管理所获知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公路上安装动态汽车衡的信息后,非常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题研究,作为该所在民生计量领域新的发展项目,对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拟订了相应的措施,明确了责任人,督促其按期完成。
按照国家新颁布的动态汽车衡检定规程的要求,市度管所购置了相应的设备,组织衡检科对新规程进行学习,编写了相关的建标技术报告、作业指导书和记录,完成了对该项计量标准的建标考核工作,建立了动态汽车衡检定计量标准。由于所领导对该项工作抓得及时,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在今年3月9日省局展开的关于对动态汽车衡检定的工作会议上,使该所取得了主动地位,省内各地动态汽车衡的首检除武汉市外全部由省院进行,使市度管所取得了首检的参与权。
从3月17日开始,市度管所衡检科与省计量院同志一起对武汉市7个收费站的动态汽车衡开始实施首次检定。为了加快检定进度,他们牺牲了双休日,加班加点,顶风冒雨,早出晚归,截至3月22日共完成6个收费站,26台动态汽车衡的检定工作,为保证动态汽车衡按时开始使用赢取了时间。
对动态汽车衡实施首次检定的工作,市局领导非常关注,局长樊启祥同志、副局长雷家?同志亲临现场指导,强调一定要保证检测质量,注意安全,为武汉市经济建设服务。市度量衡所所长杨再生同志也多次到工作现场了解情况及时解决现场检定中发现的问题,对衡检科同志顺利地完成检定任务起到了有效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