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质监局严查不合格电子衡 (2006-04-24)
陕西省延安市姚店超限检测站使用的动态电子汽车衡在查验过往煤车载重量时,都要比实际重量多出1~2吨多,因此,仅32天时间就为该超限站“增收”43万元之多。目前延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情况调查核实后,已经对该超限检测站作出严厉处罚。
2006年1月11日,榆林多位拉煤司机反映,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他们的拉煤车在延安姚店超限检测站所称的总量总比在榆林超限站多出1~2吨。为此,这些拉煤车在该站总要多交几百元的公路补偿费。
延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在接到举报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对该企业电子汽车衡进行了细致检查,现场对两辆运煤车进行了复检,结果称量示值分别多出1.72吨和1.48吨。
延安市质量技监局计量检测所对该站电子衡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该站使用的动态电子汽车衡不合格。在多次要求姚店超限检测站尽快检定不合格的动态电子汽车衡遭到拒绝,1月24日,稽查队责令该超限检测站停止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并限期进行检定,待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日前,延安市质量技监局稽查队再次来到该站,发现不合格电子衡仍在使用,决定对该站电子衡进行全部检定,除没收该超限站43万多元非法收入,还将进行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