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斤减两商品充斥酒楼餐饮业 (2006-05-09)

“5?1”节日前夕,漳州市质监部门对市区部份酒楼餐饮单位进行一次计量执法,检查发现餐饮经营场所几被偷斤减两商品所充斥。 这些偷斤减两商品的主要品种是酒楼餐饮经营单位日常所需的液化气、食用油、大米、面(米)制品、水产加工品、茶叶、调味品、食用菌、休闲食品(开心果、瓜子、糕点等)、酒类、纯净水、茶饮料及洗洁精等定量包装商品,上述定量包装商品的供应商可以应呼随到、送货上门、优惠供应、用后结账,有人称它为“全方位服务”。 据行政相对人的口供及有关证据查明,该“全方位服务”的供应商(受检酒楼餐饮业29家)所提供的上述定量包装商品,其净含量全部不同程度地存在偷斤减两现象,其中15kg钢瓶装的液化气(明示净含量13.5±0.3kg/瓶)平均种定量包装商品全部不同程度地存在实际量达不到标注量的问题(短缺价值0.25?6.5元/件、包)。偷斤减两商品直接欺骗了接受服务的酒楼餐饮经营者,间接损害了消费者。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提醒酒楼餐饮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净含量和其他标识,以免既成为受害者,又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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