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商品净含量七成不合格 (2006-05-24)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公布了对我市2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监督抽查结果,在40批次的受检商品中,仅有11个批次商品净含量完全符合要求,合格率仅为27.5%。
此次抽查由市计量测试所严格依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1070-2005)的规定进行,抽查项目涉及大米、食用油、面制品、水产加工品、茶叶、食用菌、调味品和肉制品等八种与百姓消费密切相关的商品,检验结果不容乐观。
据介绍,此次抽检有22个批次商品在净含量标注方面不合格,净含量标注合格率为45%;14个批次的商品在净含量检验方面不合格,净含量合格率为65%。检验中还发现,我市某企业生产的规格为30g/袋的咖喱粉,和30g/袋的五香粉经检验修正后,实际含量分别只有24.8g和23.2g,因此这两种商品的净含量标注也被判定为不合格。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分析说,此次监督抽检合格率低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此次受检的食品生产企业规模较小,计量保证措施和计量器具配备欠完备,部分企业包装设备陈旧、生产工艺落后,缺少必要的计量检测手段,有的企业配备的用于控制灌装的计量器具没有检定,难以保证定量包装食品净含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计量保证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此外,部分企业法制计量意识薄弱,也是造成抽检合格率低的重要因素。此次监督抽检依据的是今年1月1日实施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1070-2005),虽然市质监局此前已经分区分批进行了法规宣传辅导,但是我市部分食品生产企业显然还没有做好准备,40个批次中,有22个批次的商品在净含量标注检查中被判定不合格足可以说明这个问题。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生产、销售不合格定量包装商品的企业进行整改,同时将加大对我市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的力度,帮助、指导企业提升计量保证能力,从源头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眼镜度数“短斤少两” 学生戴后头昏脑涨
质监人员提醒市民增强计量维权意识
在日常生活中,商场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准确,家用电度表、煤气表和水表是否合格,乃至公共交通的时刻是否准确,都会对人民的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质监人员提醒市民增强计量维权意识。
我国消费市场上销售的商品约有75%是定量包装商品,特别是食品、化妆品、洗涤用品、油类等几大类商品,以定量包装商品形式销售的在95%以上。而超市、商场用的衡器,当前正在城镇推行的一户一表的电能表、水表,其计量性能是否符合要求也将影响家家户户的利益。
第六个世界计量日到来之前,市质监局对我市加油站和商场、超市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了抽检,结果表明,大多数商家都能按照规定使用经过检定的计量器具。但农贸市场的计量器具检定情况相对薄弱,存在超期未检的现象。
不久前,一位学生配眼镜后感到头昏脑胀,视力迅速下降,眼睛看物体时模糊不清。经质监人员检测发现,这副眼镜竟然“短斤少两”,实际度数比应配置度数低了许多。昨日,质监人员提醒消费者,配眼镜后若感不适,应迅速与眼镜店联系,以防损害身体健康。
质监人员指出,医用计量器具也是国家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CT、B超、激光源不准确,超出规定剂量,将影响到患者的身体健康与人身安全,血压计、血压表不准确可能造成误诊,验光机、镜片不准确致使患者配戴的眼镜不仅不能矫正视力,还可能对我们的眼睛造成永久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