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液态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合格率低 (2006-06-12)

近期,伊犁州计量检定所对本辖区内25个企业生产的酒类、纯净水、包装奶、饮料、酱油醋等以体积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进行了计量专项抽查,共抽样27批次,12批次不合格(7批次为标注不合格),总合格率仅为56%,其中纯净水的合格率最低,抽查7个批次仅合格2批次,合格率不足30%。分析合格率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大部分生产企业对定量包装商品检验细则不了解,净含量标注的字符高度达不到检验规则要求。第二,此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在生产中使用的都是手动式灌装机,基本是凭经验进行定量灌装,难免出现较大误差。第三,一些纯净水生产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通过购置廉价的水桶来降低成本谋取不法利益。抽查中发现,他们使用的标称为18.9L的水桶,实际容量最多只能达到18.5L,最少的只有18.2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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