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开展计量监督检查查处计量违法案件31起 (2007-01-24)
2006年12月26日,河北省质量技监局通报了该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在用计量器具的计量监督检查情况:受检率100%,合格率98%,个别机动车安检线在用计量检测设备相对老化,且常年超负荷运转。 据了解,河北省此次计量监督检查基本摸清了该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及在用计量器具的情况,建立了相应的计量器具检定管理档案。共检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126家,机动车安全检测线149条,在用计量器具1676台件,监督检查前受检率93%,合格率90%,监督检查后受检率达到100%,合格率98%。全省共查处各类计量违法案件31件,其中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件8件,其他计量违法案件23件。 此次监督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在用计量检测设备相对老化,性能不稳定,重复性较差,且常年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计量检测设备的故障率较高。二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计量法治意识较为淡薄。个别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检查工作采取消极态度,对检定工作不支持、不配合,有的甚至拒绝接受检定。一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计量检测设备的按期送检意识不强,计量检测设备更新或维修后未能及时送有关机构进行检定,对计量检测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掌握不清,还有使用无许可证标识的检测设备现象。另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计量管理制度有待完善。通过检查发现,一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没有建立相应的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更新制度、报废制度等,没有配备专兼职的计量管理人员,有些机构虽然有计量管理人员,但对计量基础知识了解不够,计量管理制度还不健全。 河北省质量技监局有关人士表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有针对性地指导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制定和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引导和帮助基础较差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建立和完善各项计量管理制度,提高机动车安检机构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合格率。对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或者拒绝接受检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依据计量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河北省质量技监局在此次计量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探索和建立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长效计量监管机制,规范安检机构的计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