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台县质监局“1236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一起市质监局交办案件,反映天台县内某一液化气充装站点的瓶装液化气净含量不足。
接到举报后,县质监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该液化气充装站点开展执法检查,对现场已充装完成的9瓶液化气进行当场称重,结果显示该批液化气平均净含量只有14.24公斤。按照规定,整批液化气的平均充装量应当是大于等于14.5公斤。目前,县质监局对该液化气充装站点予以立案调查。该局还提醒消费者,若发现充气站有短斤少两的行为或液化气经营单位没按规定的标准充装的,可向县质监局投诉,投诉电话为12365;同时要注意保存票据等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