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质监分局开展对供热单位计量器具专项检查
近日,山东泰山质监分局按照鲁质监量便字(2009)396号《关于做好供热用计量器具检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的2家供热单位的计量器具进行了专项检查。 在此次检查中,共检查在用的热能表、电能表等各类计量器具110(台)件。通过检查发现,绝大部分计量器具都已按时进行了周期检定,只有个别计量器具尚未按时进行周期检定,对此,执法人员在现场给出了整改意见,并责令其限时整改,及时送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做好城区冬季供热取暖工作,是事关城区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做好供热用计量器具检定,对于进一步实施供热节能、提高冬季供热保障能力,确保冬季正常供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