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一公司偷电37万元 公安部门立案刑拘老板

工厂目前使用自主发电开工。因涉嫌偷电,江门市银锐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老板被刑拘,工厂也被停电。南都记者陈平生摄

真偷电还是被冤枉?随着公安部门调查的推进,江门市银锐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锐公司)老板苏四(化名)的命运将逐渐明朗。8月14日上午,因银锐公司涉嫌窃电,自去年8月以来总共费用37万多,作为企业法人代表,苏四被江海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据了解,这是近三年来,江门首例因涉嫌偷电,公安部门对企业负责人给予刑事立案。

约好谈赔付,一去不复返

8月14日上午9点30分许,苏四应江海公安分局之约,到该局与电网等部门协商如何处理“偷电”问题。早在两天前的下午3点,银锐公司便因涉嫌偷电而被广东电网江门江海供电局拉闸断电。但是,苏四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而是直接被公安机关因涉嫌偷电刑事拘留。

原来,在今年4月初,江海供电局工作人员在例行检查中发现,银锐公司电房内,互感器外面的盖子不见了,铅封也被破坏。更严重的是,互感器内的两条重要电线也被改动。于是,工作人员立马请来了电网计量部门的同事,进行现场查勘。并又请来江门市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对互感器存在线路被改的这一现象进行了公证。

“随后我们报了警,因为这涉及到窃取国家电力问题。”江海供电局营业部主任甘小姐说,公安机关迅速介入了调查。直到前几天,该公司老板被刑拘。

窃电37万?开出三倍罚单

甘小姐告诉南都记者,2009年8月银锐公司搬到江海区金溪工业园水坑边1号厂房。此前,其所在厂房的房东(当地村委会)花了几十万元建成电房,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电力部门调查,截至今年4月,银锐公司共涉嫌窃电金额高达37万多。根据《电力法》电力部门对该企业开出了三倍的罚单,同时要求追缴窃电金额,算下来,这笔罚单高达150多万。

这么高的偷电量,是如何查出来的?怎么确保数字的精确度?甘小姐透露,每个企业的用电系统中,除了一个正常的电表外,还有一个低压参考电表。以银锐公司为例,这个低压参考电表中,有自去年8月以来的全部记录,正是通过两个电表的对比,才计算出该企业9个多月来的窃电数量。

自5月份开始,江海供电局便开始与银锐公司就罚单问题展开“对话”,甘小姐一脸愁容地表示“都不知道谈了多少次,但每次都没有结果”。因为,银锐公司一口咬定没有窃电,坚决不交罚款。于是,相关部门不得不启动司法程序给予刑事立案。

说法企业喊冤坚称没偷电

“我们确实没有偷电,凭什么要缴那么高的罚款呀?”面对电力部门的指控,苏四的二哥???银锐公司另一负责人老苏显得很委屈。老苏说,工厂在搬迁到工业园后,从来没听说过什么供电房验收,只是每月按照电表缴费,至于互感器铅封被破坏以及线路被改一事,工厂确实不知情。

昨天上午,南都记者在这家工厂见到,整个车间约有1万多平方,车间内照常生产,不过有些生产线已停工。老苏说,由于订单排期很多,虽然被拉闸但不得不租借发电机发电。每天的电费成本较之前高出至少两倍,而很多生产线由于功率问题不得不停工。

“我们这么大的企业,每月的电费根据生产情况,在5万-10万元,怎么可能去做违法事?”老苏说,拉闸断电打击本来就够大了,现在老板又被抓了进去,给企业带来沉重的打击。目前,他们只有期待警方的调查结果。

疑点交锋A漏装了互感器?

银锐公司(以下简称银锐):今年4月,电网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后,曾说是漏装了互感器。出现这样的问题,本身就是他们设备有问题,怎么能转换成我们偷电?

江海供电局:互感器是每个电房必备的设备,电房是厂房房东投资建的,当初还通过了相关部门的验收,然后再打上铅封,怎么可能漏装?

B之前每月都被罚?

银锐:去年8月起,我们每月都被电网罚款。说是我们每月用电达不到功率因素规定的比例,但从未有人指导我们如何技术升级。平均每个月被罚2多万元,截至今年4月共罚15万元多。电网说我们偷电,又要罚款37万元。但之前那15万的罚款纯属电网工作没到位,而导致我们损失,我们提出来对冲。就是说,即使是补交电费,也应是22万元。

江海供电局:前面那不是罚款。是业内所说的功率因素奖惩电费制度。即企业用电中,有个有功与无功的比例。诸如银锐公司,每月规定的比例要达到0.9。达到了就可以奖励,电费会优惠。反之,则电费会高些。以前每月高出的,就是因为没有达到这个比例。

供电部门两大依据

1.电房互感器的铅封被破坏,里面的线路改动。

2.计费电表与低压的参考电表记录数据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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