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医疗单位计量监督检查信息公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关注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近期我局对全市部分医院在用的X射线辐射源CT机、医用诊断X射线辐射源、生化分析仪、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心电图机、氧气压力表、血压计和血压表等计量器具进行了计量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计量监督抽查(在用计量器具)合格医院

计量监督抽查(在用计量器具)不合格医院

武汉市华夏医院(医用诊断X射线辐射源、生化分析仪、医用超声诊断仪超声源、心电图机等计量器具未检定)

武汉市第六医院

武汉市汉阳医院

武汉市普爱医院

武汉市第七医院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医院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医院

武汉市武昌医院

武汉市商业职工医院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武汉市第一医院

武汉市第十一医院

武汉市东湖医院

武汉市第九医院

武汉市普仁医院

武汉市第五医院

武汉华西医院

武汉江南脑科医院

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湖北省中医院

湖北省新华医院

武汉蓝湖医院

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

武钢(集团)公司职工总医院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第二职工医院

武汉市第八医院

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

武汉市蔡甸区中医医院

武汉市东湖医院

武汉马应龙中西医结合肛肠医院

长江航运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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