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六成热计量表质量不合格
本报联合济南市政公用事业局开通供热意见征求热线后,有市民通过热线反映,去年热计量试点时说的是“多退少不补”,但是一直到现在,自己也没收到退回的供热费。
市民张先生住在浆水泉附近,他所在的小区是济南市首批热计量试点小区。“为了少用热,我们老两口去年冬天把好几个暖气片都关了,只开着客厅和卧室的暖气。一个冬天下来,肯定能省不少钱。”张先生在热线中反映说,从今年3月15日停暖之后,就没人再来找他说退费的事。综合本报的热线记录,记者看到也有几位市民来电反映热计量的退费问题。对此记者昨日也将市民的疑问向济南供热部门进行了咨询。
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去年采暖期热计量试点之后,根据统计发现,很多热计量表质量并不过关,实际上不具备作为贸易结算表的条件。当初房地产开发商安装的热计量表中,60%以上的表达不到标准。有些热计量表本身走的就不准,再按照这个表的走字去结算,也不是很合理。
那什么情况下才能热计量退费呢?工作人员表示,只要居民或者开发商拿出热计量表的强检证明,供热部门就认可该表作为贸易结算表,并按表上数值“多退少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