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住宅“四表”开始首检了

近年来,我市各类住宅小区陆续开盘,人们在相互比较寻找自己满意住房的同时,却忽视了一个重要问题??“民用四表”未检不准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我市住宅所使用的“民用四表”大部分没有按有关规定进行检定,有的单位甚至为了降低成本使用低质伪劣“四表”。这些不合格的“四表”直接用于对水、电、燃气等的日常结算,在用户未知的情况下,直接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民用四表”是指安装于住宅的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能表,根据《山东省计量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安装住宅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能表等计量器具的,应当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首次强制检定。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安装。”;《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2002]212号“住宅采用的电度表、水表、煤气表、热能表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计量检定证书,并应按照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进场验收。”为实施“关注民生、计量惠民”活动,推进民生计量工作,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近日,荣成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新建和建设中住宅安装的“民用四表”首次强制检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是否经法定计量监督机构首次检定,是否具有强制检定合格标记;是否具有法定计量器具许可证、编号及产品出厂合格证明;是否进行强检的登记备案,是否进行了到期轮换。对未按照要求进行首检等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国计量法》、《山东省计量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在此提醒开发商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民用四表”首检的尽快到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检定,也提示购房者,在购房时查看相关证书,防止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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