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质监局积极落实电能表复核检定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省质监局、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关于加强电能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的要求,按照复核检定工作程序的规定,诸城质监局近日对配送到诸城供电公司的电能表进行了复核检定工作。
在复核检定过程中,诸城市供电公司积极主动的给予配合,双方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对具体环节进行细化和明确,此次共抽检300块电子式单相电能表,复核检定后合格率为100%。
今后,诸城质监局将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复核检定工作,确保电能表的复核检定工作落到实处,保证电能表的准确可靠,保护用电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