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质监局联合省交通运输厅开展2012年公路在用汽车衡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公路汽车衡的使用和检定管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公路在用汽车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量联〔2012〕266号)要求,结合江西省用于公路收费站或治超工作的动态汽车衡使用情况,江西省质监局、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决定从8月3日至8月25日,在江西省范围内联合开展公路在用汽车衡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将对有计量违法记录、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汽车衡使用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公路超限检测站,每个设区市抽取1个站进行检查;对收费公路,着重检查汽车衡的检定周期和维护制度;对所有便携式动态轴重仪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超过检定周期的汽车衡以及利用汽车衡进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相关从业人员合法利益,保障公路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