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监局、卫生厅联合组织开展对省级医疗机构的医疗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在用医疗计量器具计量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健康和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对浙江省在用主要医疗计量器具的检定管理,确保其计量准确可靠,按照今年浙江省质监、卫生部门联合开展“医疗计量保健康”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浙江江省质监局、浙江省卫生厅于近日在全省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了对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武警浙江省总队杭州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等部分省级医疗机构的医疗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主要针对省级医疗机构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是否配备了专(兼)职的计量管理人员、国家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明确的在用医疗强检计量器具是否依法进行了检定、是否有使用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等内容进行了检查。检查表明,大部分省级医疗卫生机构计量法制意识较强,均建立了医疗计量管理制度,配备了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医疗计量管理网络健全并能有效运行;制定了医疗计量器具的设备采购验收制度、周期检定制度、使用维护保管制度、报废更新制度;大型或贵重仪器设备有专人负责,并制定操作规程和使用规定;制定并实施了医疗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计划;未发现有使用国家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医疗计量器具。浙江省肿瘤医院在做好医疗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同时,还积极做好计量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全院医护人员的计量法制意识,增强守法的自觉性。但检查也发现,个别医院对强制检定医疗计量器具未能及时向当地质监部门申报备案并申请强制检定,存在使用超强制检定周期或未经检定合格的强检医疗计量器具。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医院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当地质监部门。
今后,浙江省质监、卫生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医疗机构的医疗计量管理,夯实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计量管理各项基础性建设,努力形成医疗卫生单位主体、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公众监督的长效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医疗计量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中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