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质监局对机动车安检机构进行检查
为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管,规范检验行为,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13〕286号)要求,近日,敖汉旗质监局按照自治区质监局《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书》、《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督检查记录表》内容要求对敖汉旗内的机动车安检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把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资格、检验设备、管理制度、检验环境、检验过程、检验报告等方面作为重点。
检查中,一查资质,看安检机构资质是否合法有效。重点是查计量认证证书、资格许可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超过资格许可范围检验的行为;二查能力,看获证安检机构是否持续保持发证时的要求。重点是查规章制度是否健全,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检验记录和报告是否符合规定,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时检定,检测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已按要求安装了监控装置等;三查条件,看获证安检机构是否存在检测条件变化的情况。重点是查安检机构迁址、改建、新增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线后检测条件变化等情况。检查人员根据《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书》要求,逐项检查,认真记录。通过查看安检机构的关键设备和计量器具检定或校准情况,判定其是否齐全有效;通过随机抽查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判定检验项目是否齐全;通过安检线内检查,随机检查引车员和底盘检验员是否具有上岗证件及有效驾驶证件。对安检机构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安检机构限期进行整改。检查中未发现安检机构存在违法行为,各项较小的不足均已及时督促整改。下一步敖汉旗质监局将对安检机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以督促安检机构依法开展检验工作,提高其工作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