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质监局强检14家金银饰品门店计量器具
黄金、铂金等贵重金属因价值昂贵,以克论值。在买卖活动中时有不法商贩在称量器具上做手脚,坑害消费者,谋取不良利益。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计量欺诈行为,宁城县质监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金银制品销售领域专项计量监督检查。2013年9月24日,检查组对县内周大生珠宝、老凤祥银楼、金子号金店、萃华金店等15家金银饰品销售门店展开计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门店在金银饰品标签上是否标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买卖结算时是否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买卖交易中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经过检定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质量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是千克(公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天平、称、砝码等实行强制检定。通过检查未发现标注和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行为。但上述15家门店只有一家的复称电子天平进行了检定,其余商家在用的电子天平均为检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商家停止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电子天平,强制商家在7天内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