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质监局针对已安装热能表进行专项检查
伴随着一场秋雨,气温降低,冬季越来越近,山东省诸城市的入户供热用热能表改造及安装进入了高峰期。
随着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供热节能日益受到各级政府和广大用户的重视。供热分户计量是节能减排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北方供热采暖能源消耗量约占建筑能源消耗总量的50%,通过热能表的计量和控制,可以使热能的利用率提高10%至15%。
为确保供热计量器具投入使用后量值的准确可靠,保障公平交易,切实维护供热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双方合法权益,10月8日诸城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热能量表计量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此次检查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所有新建、已建安装了热能表产品的住宅小区。对热能表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检查已安装热能表是否存在安装位置不合理、安装方法错误等现象;是否使用不符合计量法制管理要求的热能表或者利用热能表进行计量作弊等情况;是否未经首次检定或者首次检定不合格就安装使用;热能表是否贴有合格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和编号,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检定合格证等。
截至目前,共检查14个生活小区,检查热能表280块。通过检查发现部分新建小区未对热能表进行送检,或只对部分热能表进行了送检。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依法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住宅小区安装的热能表在安装前应该进行首次强制检定,对未经首次检定及首次检定不合格的热能表,不得安装和使用;对后续检定不合格并不能再满足使用要求的热能表,供热单位应及时调换。从目前来看,新建小区未对热能表进行送检,有的理解为“抽检”,只对部分进行了计量检定,很难保证分户计量的公平公正,也可能让居民的取暖费交得不明不白。为此,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用户,要注意检查安装的热能表上是否有质监部门的强制检定标识,只有贴有强制检定标识的热能表才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发现家中安装的热能表没有强制检定标识、铅封破坏等情况,均可拨打投诉电话12365向质监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