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市场监管局及时处理一起加油站计量投诉

近日,敖汉旗市场监管局接到一车主投诉,反映敖汉旗四道湾子镇某加油站计量不准。接到投诉就是命令,该局立即派行政执法人员和计量检定人员赶赴现场。到加油站后,见加油员与车主各执一词、情绪激动、互不相让,现场气氛十分紧张。执法人员劝解、缓和双方的情绪后,了解了基本情况,随后对该加油站进行了检查,经查发现该加油站的加油机均在检定有效期内,且铅封完好。随行的计量检定人员对消费者投诉的加油机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加油机的计量误差在国家规定的允差范围内。执法人员向投诉人详细介绍了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化解了双方矛盾。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在此,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加油时要先观察加油机是否贴有强制检定合格标志,根据标志上的日期判断加油机是否在计量有效期内;加油前要确认油量、金额显示屏是否已归零;加油过程中加油员是否存在反复开关油枪等违规操作行为;加油后应及时核对加油的数量和金额,并索取发票。如发现使用的加油机未加贴强制检定合格标志、破坏铅封、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避免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另外,有的司机朋友以汽车行驶公里数、油箱容量和油量表来判断加油机给油是否足量的判断方法是不科学的,油品本身具有挥发性和膨胀性,出于安全考虑,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296?2001《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中就明确要求:“汽车燃油箱的额定容量应控制在燃油箱最大液体容量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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