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质监局快速处理加油站举报案件
执法人员检查了该加油站的燃油加油机是否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使用,铅封是否完好,加油员是否持证上岗。经检查,该加油站的加油机均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使用,铅封完好没有拆改迹象,加油员均持证上岗,不存在计量违法行为。案件办理完毕后,3月1日,执法人员及时将现场核查情况分别通过电话、挂号信的方式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
车辆的储油箱是一种容器,并不是标准计量器具。经核查,此次车主与加油站发生计量纠纷主要与车主误把汽车油箱当作计量器具有关,把油箱额定容量误解为最大实际容量。但由于汽油有挥发性和膨胀性,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燃油箱的额定容量应控制在燃油箱最大实际容量的95%,车辆储油箱标注的容积并非实际最大容积,而是最大合理容积。油表盘也不是计量器具,油表盘上的刻线并不能准确的反映出油箱内的油量,它只是一个参考值,车辆油表盘上油表指示值不能作为判断计量准确与否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