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2月21日发布关于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硒指标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决定取消《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中硒指标。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安正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渝公网安备50009802002756号 渝ICP备2023009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