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质监系统积极推进生态省建设工作

      今年以来,浙江省质监系统紧紧围绕浙江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立足质监职能,强化各项举措,扎实推进生态省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做法和成效是:

  一是加强地方标准制定,生态建设标准体系更加完善。上半年正式发布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强制性地方标准、《污泥土地利用技术规范》、《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推荐性地方标准。目前,浙江省已累计制修订节能环保地方标准57项,其中环保地方标准8项,能耗限(定)额地方标准46项,其他节能地方标准3项,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地方标准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是加强能源计量工作,节能降耗计量基础更加扎实。今年浙江省质监局在全省部署实施了“十百千万”能源计量管理节能工程,组织实施数十个能源计量数据应用行业推进项目,对百家列入国家发改委《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企业名单》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计量审查,培训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千名以上,力争帮助企业节能折合万吨标煤。截止到6月底,全省累计实施能源计量数据应用行业推进项目45个,对818家重点用能单位的1296人进行能源计量自查培训,出动服务人员888人次,解决企业能源计量实际问题115个,帮助企业节能折合9.36万吨标准煤。

  三是加强认证认可工作,节能环保认证作用更加突出。严格依法实施机动车安检、尾气检测、环保检验机构行政许可,上半年共批准环保类检验机构50家,目前全省有机动车安检机构、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环保检验机构共358家。会同环保、发改、经信等部门,以出台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奖励补助措施、开展服务业质量认证知识公益巡讲活动、制定“万吨千家”企业(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进计划等方式,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环境、质量、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目前全省企业共获得环境、质量、能源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50822张。组织开展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执法检查、能力验证活动,进一步促进我省节能环保认证认可事业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特种设备节能,工业锅炉节能成效更加明显。严格锅炉生产源头节能把关,今年以来审查锅炉设计文件590套,节能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生产。开展在用锅炉节能技术帮扶活动,重点组织对列入国家发改委《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企业名单》企业的工业锅炉开展针对性节能技术服务,今年以来已完成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212台,帮扶指导49台不达标锅炉提高能效。积极推广锅炉节能技术应用,通过推广使余热回收利用、冷凝水回收利用、变频技术应用、分层燃烧、型式改造等技术在230余台工业锅炉上得到应用。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推进集中供热工作,截止到6月底,全省各地集中供热区共淘汰锅炉118台。

  五是加强质量监督执法,节能减排产品监管更加严格。加强车用油品生产环节质量监管,上半年检查7家甲醇汽油生产企业,抽查M15/93号车用甲醇汽油6批次,总合格率为100%。组织开展“蓝剑1号”家电产品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电器能效标识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质量等问题,全省共检查家电经营企业398家,执法抽样15批次,查处违法案件31件。

  六是加强公共平台建设,生态检验检测服务更加优化。加快推进节能环保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长兴动力及储能电池国家质检中心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筹建,半导体发光产品、太阳能光热利用产品等2家国家质检中心通过质检总局现场审查论证。加大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和创新项目投入,投入1975万用于实施环保设备等领域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和环境监测类仪器可靠性测试评价、PM2.5\PM10采样器校准方法研究等科研项目。充分发挥技术机构优势,深化开展实验室开放和技术机构千家企业质量帮扶工作,以非盈利方式向企业提供公益技术服务,上半年共服务企业36家,举办讲座及技术交流会1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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