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昌局及时处理加油机计量投诉

    正月初六,瑞昌市监局接九江12315呼叫中心投诉举报单,市民徐先生投诉我市某加油站存在加油机计量不准,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汇同计量检定人员放弃假日休息立即赶赴涉案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检定。

 

    经与投诉人核实,执法人员对该加油站7号92#汽油加油枪进行现场检查,该加油枪贴有检定合格标志,并在检定周期内,其计控主板、显示控制板内部无插头及微处理器,计控主板、编码器、流量测量变换器铅封无破损。经计量检定人员现场检定,计量误差符合规程规定,结论为合格,不存在计量违法行为。事后我局执法人员及时将上述情况反馈投诉人,投诉人未表示异议并对我们雷厉风行工作作风表示感谢。

 

    此次投诉的发生主要是投诉人根据汽车油量表显示位置,得出的被少加油的结论。执法人员在答复投诉人的过程中,说明了汽车油表和实际加油量存在误差,不应以油表显示为准。(何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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