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两家企业通过自我声明获得计量“C”标许可
日前,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的两家企业先后通过自我声明方式,获得使用“C”标志许可,实现了该辖区定量包装企业计量“C”标零的突破。
据悉,“C”标志是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商品贴上“C”标志,即表明其产品净含量有保证,消费者可据此放心购买到足量商品。
此次越城辖区的绍兴咸亨股份食品有限公司和绍兴市咸亨酒店食品有限公司获得许可,成为浙江省首批通过自我声明方式获得使用“C”标志许可企业,占到了绍兴市首批获该许可企业一半的数量。
下一步,越城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企业自我声明内容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对标志使用的规范性、净含量标注和净含量误差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帮助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监管制度,完善计量检测手段,提升计量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