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用责任和担当护航“民生计量”
2021年以来,辽宁省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融监管于服务,以服务促监管,规范市场计量秩序,持续保障量值准确可靠,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计量带来的实惠和信任,持续提升群众在民生计量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现通报2021年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和使用计量器具性能抽检相关情况:
一、抽检内容
抽检涵盖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120批次,涉及大米、杂粮、茶叶、干海产品、小食品等定量商品,其中生产企业4家57批次,流通企业3家63批次。

二、抽检结果
(一)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9.17%,原因为净含量标注不合格。
(二)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合格4097台,不合格63台,合格率98.47%。

其中:
电能表1100台,合格率100%;
燃气表1070块,不合格的2块,合格率99.82%,原因为附加装置功能不合格;
热能表1000块,不合格8块,其中7块原因为检定示值超差,合格率99.20%,1块原因为仪表显示故障外观不合格;
互感器100台,合格率100%;
电动汽车充电桩台40台,不合格4台,合格率90.00%,原因均为无负载输出无法正常工作;
气体报警器300台,不合格44台,合格率85.34%,其中43台原因为示值超差,1台原因为无声光报警功能;
固定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20台,不合格1台,合格率95.00%,原因为示值超差;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30台,合格率100%;
数字指示秤500台,不合格4台,合格率99.20%,其中2台为铭牌脱落外观不合格,2台示值超差。

三、处理情况
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不合格的,督促其在限期内整改到位;
对燃气报警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等不合格计量器具进行调整,调整后达到要求的继续使用;
对燃气表、热能表等不合格计量器具要求返厂处理,合格后投入使用;